安庆仁和会计培训学校

177-7503-3043

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不适合哪些?

编辑:安庆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10-23
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119号)新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,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以下行业:

1.烟草制造业。

2.住宿和餐饮业。

3.批发和零售业。

4.房地产业。

5.租赁和商务服务业。

6.娱乐业。

7.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。


上一篇: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

下一篇: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比例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7-7503-3043
  • 咨询老师:郑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7-7503-3043
返回顶部